人权律师:中共司法是统治工具 打压正义

司瑞/大纪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独裁统治的工具。”维权律师李双德说:“不管是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监狱、军队,都属于中国共产党手中的统治工具。”在中共高度集权统治下的中国,“人权律师”与“司法正义”长期面临体制黑幕的极端打压,人性被践踏,正义被亵渎,冤假错案层出不穷。
中共视正义为刺 打压人权律师 制造更多冤案
中共当局将法律视为维护政权稳定的统治工具(即“刀把子”),而非保障公民权利的公器,这使试图在体制内争取公义的律师和异议人士,往往反遭司法反噬。
据《看中国》2026年6月15日讯报导,曾在中国大陆从事人权法律工作逾二十年、如今流亡美国的李双德近日接受了独家采访,他口述当年因一篇律师为冤案平反昭雪的报导选择学法律,入职后代理了一起女工提诉公安局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最后,女工得到补偿,但他却被司法厅视为“刺头”,向律师事务所施压,将其辞退。这段曲折经历,是他日后无数次遭遇的缩影:赢得舆论,输给权力;替人讨回公道,自己付出代价。
被中共打压的人权律师不计其数。曾获中国司法部十佳律师、被誉为“中国的良心”的高智晟律师,自从2004年底开始三次为法轮功冤案上书中共当局,就受到打压。之后屡遭绑架、失踪和酷刑。2017年8月13日他在陕西榆林家中神秘失踪,至今生死不明。
2015年7月起,中共在全国展开大规模搜捕,超过300名律师、律所人员及维权人士遭到传唤、拘禁或判刑,对整个中国法律界造成毁灭性打压。这就是709大抓捕事件。
对于未入狱的律师,司法局经常配合政治指令,以“先射箭、再画靶”的方式任意吊销不听话律师的执照,切断他们的生计,并对其家属实施全方位的监控与骚扰。
王宇被誉为“中国最勇敢的女律师”,曾为许多社运人士、法轮功学员辩护。2015年5月,中国法轮功学员开始陆续起诉江泽民,她是最早站出来公开表态的律师,认为维权律师应该参与法轮功的诉江案。而在“709”事件中,她成为第一名被捕的律师。
在“709大抓捕”发生后担负起营救律师协调工作的江天勇,2016年11月“被失踪”,被非法判刑2年,2019年2月28日获释。他在海外的妻子金变玲曾透露,美国政府已批准江天勇的政治庇护申请,但中共拒绝放行。
曾代理“709案”的湖南维权律师文东海、杨金柱、程海2018年先后被吊销律师执业证。2021年12月,北京律师梁小军也被吊证。
身在美国的维权律师滕彪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人权律师顾名思义是以法律捍卫公民权利,本质上是和体制对立的,中共严惩维权律师是要让其他法律界人士引以为戒。
据新唐人电视台报导,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美西党部副主席廖军说:“连律师都被打压了,可见普通民众几乎没什么人权可谈了。老百姓受什么冤屈就没有人帮他们伸张正义了。”
中共忽视法律 依红头文件判刑 依密令密件杀人
李双德律师曾为2009年网民抗议法院的“链子门事件”被告之一幸清贤担任辩护人。他认为,幸清贤仅是在事后将抗议现场的照片整理成报道发至境外维权网站,并未参与策划,不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然而辩护过程中,他无意间在法院卷宗里发现了一份由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签发的红头文件,其中逐一写明了各被告的”建议判刑年限”。
“法院判刑不是根据事实,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根据这份红头文件。” 李双德说,这一发现,令他对中共司法体制的最后一丝幻想彻底破灭。
据百度记载,“红头文件”是中国大陆行政机关发布非立法性文件的俗称。其制定主体为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内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且需经过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程序,确保与法律保持一致。在法律效力上,“红头文件”低于法律、法规和规章,但作为行政执法依据需严格遵循制定程序。公民可对涉及自身权益的文件提出审查建议,司法审查中若发现违法将不予适用。
但实际上,红头文件泛滥乱象丛生。据大纪元2016年09月27日讯报导,官媒盘点该乱象包括内容荒诞或滥用职权。陆媒表示,“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但并不具备法律的效力。
陆媒文章称,内容荒诞、低级失误、以文代法等红头文件之所以会频频出现,根源在于权力的“任性”。
据大纪元2026年01月20日讯报导,江泽民曾密令枪毙军队法轮功学员,此事的参与者全部签署保密协议,终生不得向任何人泄漏。
1999年7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公安部二十六局是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分局。从该局的一份“机密”报告可见,江氏动用整部国家机器,要“在三个月内铲除法轮功”。
为达此目标,人权恶棍江泽民密令:“(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此密令通过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的罗干,层层传达到全国各级“610”和公检法司。
还有“对法轮功不用讲法律”,对长春插播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下达“杀无赦”限期破案的密令,和允许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密令等等,都是江泽民不敢用红头文件下发的邪恶密令。
“绝密”文件“法发2000年29号文”是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于2000年11月30日联合发布的司法意见,要求 “各级政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江泽民严厉打击法轮功的指示,要求司法对法轮功学员用“刑法”量刑定罪,按刑事案件处理。
2006年初,苏家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被曝光之后,中共极度恐慌,企图销毁证据掩盖罪行。2006年3月25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厅字[2006]12号)部署清退、销毁迫害法轮功的机密文件。这个文件本身就说明这场迫害完全是非法的,他们怕将来承担罪责,才急于销毁犯罪证据。
“民告官”行政诉讼立案难、胜诉难 冤案难平反
2014年,李双德在成都创办”华夏地区人权记录”,专门为政治异议人员、法轮功学员、访民及其他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他离开中国前代理的最后一个法轮功案件,是“郭利蓉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
郭利蓉工程师因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家中聚会、炼功,被社区监视人员举报,随后遭警察上门非法抓捕,法院判处18个月,郭不服上诉。然而,上诉期间刑期已满,中级法院却对其实施了20天“监视居住”后才下达维持原判的裁定。
按中国大陆法律,20天监视居住折抵10天刑期,这10天是在已判刑期之外的额外羁押,属于非法拘禁,依法应获国家赔偿。李双德代其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被拒绝受理;转而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同样被拒绝受理。
李双德直言,这并非个案,而是制度性安排:在“民告官”行政诉讼中,中国法院的惯常做法是—凡依法律事实政府应当败诉的案件,法院一概不予受理;只有政府必然胜诉的案件,法院才会立案。
“打不赢也要打,目的只有一个——控诉,表明你不服。” 李双德如此解释他坚持起诉的意义。
据人民网2014年11月05日报导,中国民告官案原告胜诉率从10年前30%降至10%以下。“‘民告官,难告赢’,到底是民‘不懂法、不会告’,还是法院‘被干预’?”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我家乡有一家全国行政审判先进法院,但法官告诉我,这些年来凡是告县政府的,老百姓没有一个打赢官司的。”何海波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但他认为:指责法官不够勇敢、不够公正,是有失公允的。“法官如果违反了‘潜规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有的法官因为坚持法律、依法判决,被调离审判岗位、免去职务,还有被追究的。”
何海波说:“为什么法院明知行政机关违法却难以判决其败诉?原因很简单,就是法院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法院受到了来自地方政府有形和无形的干预。”
在中国,由于司法不独立,行政诉讼的原告胜诉机率很小。2016年,上海市政府当被告零败诉率引发热议,据大陆网站网易于2016年2月8日统计,“近五年80万民告官案,胜诉率仅一成”。
据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3月23日讯报导,中国的行政诉讼一直饱受诟病,行政诉讼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近日,有法律人士发文称,在“裁判文书网”,中共最高院及各省高院都纷纷删除了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并判断,对中国公民来说,今后行政诉讼将更加艰难。“讽刺的是,居然是最高法带头违反自己的规定,拒绝公开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
中共违法设立“法外机构”制造冤案 百姓被洗脑无知当帮凶
李双德说:“只要是民众一旦抱团,感到政权受到威胁,他们就要进行打压。”他详细介绍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制度性工具。1999年6月10日,中共专门针对法轮功成立“610办公室”,这是一个游离于法律之外的“法外机构”。此后,该机构被“中央政法治理委员会”(中治委)取代,但其本质功能未变,并将打压范围延伸至家庭教会等其他宗教群体。
更令李双德痛心的是普通民众在中共长期造假宣传洗脑下,对法轮功充满误解,甚至主动充当监视和举报工具—过了深夜12点灯光未熄,邻居便会向社区干部举报。
据维基百科记载,610办公室由中国共产党高层领导人管理,一直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等高级成员组成。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报告认定,610办公室是听令中共中央的国安“法外机构”,主责协调各机关镇压法轮功。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称610办公室是 “专为消灭法轮功而设计、游走于法律管辖之外的安防机构”。
美国智库报告称,610针对的对象,2003年扩及其他被共产党认为有害中国社会的宗教或气功团体,包括家庭教会基督徒、佛教徒和其他宗教或灵修团体。由于工作缺乏透明度,610一直备受外界质疑。
法国国防部下属IRSEM战略所2021年报告指出,610办公室是个非常秘密的机构,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情况下要消灭法轮功、并打击所有宗教教派,是个十足的法外机构。
原北京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李元华说:610“凌驾于公检法司和其它一切机构之上,权力超大。它从中央一级开始贯彻、执行一切可以绕开中共自己法律的非法事情。”
高智晟律师称其是“高于政权力量的黑社会组织,可以操纵、调控一切政权资源,‘行使’着这个星球上,人类有国家文明以来,作为国家从不能拥有的权力。”
美国司法部于2023年对侨领陈军和前中国自行车手林峰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起诉南加州社区活跃人士孙耀宁。案情陈述多次提及 “610办公室”,指控被告受“610办公室”唆使,在美国骚扰法轮功。
法轮功是中国历史上最大冤案
据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1月16日讯报导,原大陆人权律师张仁回忆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学员和平上访景象,法轮功学员在中南海静坐,虽说队伍长,但是走的时候,他们收拾干干净净,没有丢一张纸。
2001年,一位博士生法轮功学员,因为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交流,被中共非法抓捕。张仁为该案做了无罪辩护。后来,他还为多位法轮功学员做辩护,目睹许多受中共迫害的案例。因为替法轮功学员辩护,张仁的司法部朋友透露中共要对他下手,张仁便因此转做维权案件。
张仁:“中国(中共)政府开始打压法轮功以后,北京司法局有发出通知给各个律师事务所,叫律师事务所不要接受法轮功的案件,不要为他们辩护,不要为他们代理这个案子。”
多年接触法轮功学员的他说:“他们(法轮功学员)都是正常的,就是为了身体去炼功,他没有别的什么政治理念,这个我很清楚,他们就是觉得自己炼功,身体能得到好处,根本跟政治不搭,不沾边的事,但是他们人确实是都非常善良,而且人也非常好,而且他们,尤其那个北大博士,我觉得他的智慧,他的这个知识能力,真是绝对是那种天才、棒的人才,所以说把他们打压,怎么样后来用酷刑,这个我觉得是非常非常的可惜的。”
“我认为法轮功是我们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个冤案。”法轮功都是好人,根本不是刑事罪犯。中共不应该为此糟蹋大量优秀人才与司法资源,应该早日结束对法轮功的迫害。
旅居加州的中国人权律师游飞翥曾经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他表示,修炼法轮功不违法,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法轮功是被迫害深重的群体。
游飞翥说:“法轮功无罪,他就是算在家里炼功,干其他人何事,他危害别人的健康了吗,他危害别人的安全了吗,他抢夺别人的财产了吗?它们(中共)实际上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罪在中共了,你把好人说成是有罪,那你就是罪犯。”
对于25年前中共制造的自焚伪案,他表示,是对法轮功的污名化。
游飞翥:“只要你看到中共铺天盖地对一个群体进行攻击、诋毁、污名化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中共)自己想灭这个群体,它们因恐惧而进行大肆的污名化。天安门事件也是这样子,那个被污名化的单位实际上是正义的,是合法的,才是应该被赞赏的,被点赞的。”
令人权律师李双德痛心的,是许多普通中国人面对他人苦难时的冷漠,“认为那苦难是别人的,不是自己的”。直到苦难降临到自己头上,才幡然醒悟。他认为,这种冷漠正是中共长期洗脑的结果;而三年新冠清零政策让每一个中国人都付出了代价,恰恰说明,对任何群体的迫害,最终都会蔓延至所有人。
“只有中国共产党被推翻,新的国家建立,才有可能平反冤案。要结束中国大陆的苦难,只能建立新的国家。”这是他做了二十余年维权律师后,最深切的结论。
认清中共邪恶本质后 人们纷纷“三退”
湖南长沙青年律师任中豪自小追求正义,他看清中共邪恶本之后,在退党网站发表声明退出中共共青团。他说,“2015年中共恶党策划了那场臭名昭著的709大抓捕,使我对中共治下的社会彻底失望。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我在此声明退出中共及其一切附属组织,并希望能以我个人作为律师的力量,帮助更多被中共恶党蛊惑的人们,为推翻中共的残暴黑社会组织作出自己的一点贡献!”
加拿大杨鹏坚守良知与价值观,声明退出中共少先队和共青团,“不再受其约束,也不再为其背书”。他表示对中共有几方面非常不满,其中包括“司法与制度不公,包括法院不独立,司法听命于党、政治案件常被预设结果,缺乏正当程序、公民在维权上访时遭受打击报复;海外打压与跨国迫害,包括监视、威胁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打击海外异议人士,骚扰其国内家人、通过大使馆、社团组织控制留学生言行。”
“我希望中国成为自由、民主与尊重人权的国家,愿为建设一个公正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苏好和女儿声明退出少先队和共青团: “我的姐姐,仅仅是贴了一个标语,骂了江泽民,就被判刑8年,没有律师敢接她的案子。这是一个怎样的世道,可是身边那么多人却为它唱赞歌。”
原大陆内蒙居民李建勋:“加害人权律师的这些人,他们现在是一个加害别人的人,终究有一天他们也会被其他人所加害。因为在这个体制里面,没有人能够例外。”
截至北京时间6月28日,在退党网站发表三退声明人数累计已达4亿6327万886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