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辉:“英雄”王杰是如何被炮制出来的?
当今生活或曾经生活在大陆、年龄在40岁以上的国人,对于《王杰,我们的好榜样》、《愿把青春献人民》和《王杰的枪我们扛》等几首歌曲应该并不陌生,自然对于歌曲中讴歌的“英雄”王杰也是耳熟能详。
在中共媒体的宣传中,王杰被誉为是“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式的英雄人物”。因为他不仅“做了许多好事”,而且是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而“英勇牺牲”的,媒体将他宣传为“不怕苦不怕死”的典型。他在日记中的一些言论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也曾作为名言被许多青年抄在笔记本上。
王杰,1942年出生于山东金乡,1961年8月参军,死前是济南军区一个坦克师工兵班班长。关于其“牺牲”的过程,党媒是这样宣传的:1965年7月,他到江苏省邳县张楼公社帮助民兵训练,在炸药发包发生意外就要爆炸的紧急时刻,他为了掩护在场的12名民兵和人民武装干部的生命安全,扑到炸药包上,英勇牺牲。
然而,真实的情况却并非如此。真相是这样的:当时,王杰所在一连驻江苏邳县。1965年4月底,附近的张楼乡武装部响应“全民皆兵”的号召,要举办民兵地雷爆破训练班,请部队帮忙。王杰受命前往教学。7月14日在地雷实爆演习时,王杰让民兵围成一圈,自己则在当中作示范,而且违规使用一个炸药包示范。令人意外的是,突然间,王杰摆弄着的拉火管冒出火花,点燃了导火索,在大家还没有弄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王杰不得不扑向炸药包。结果王杰被炸死,10多个民兵受重伤。
王杰死后,坦克师总部把其死亡正式定性为“一起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责任死亡事故”。在其追悼会上,营政委在悼词中说:“王杰同志在帮助此次民兵训练中,身为班长、一级技术能手由于失职,酿成了不该发生的恶性事故,给部队建设和人民群众造成了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