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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松采访录:川东土改中18岁的姑娘遭遇点天灯酷刑

《三国演义》中董卓被王允设计杀死之后被点了天灯。董卓死后,其尸体被抛弃在长安的闹市路口。守尸的兵士在死了的董太师尸体肚脐处,用尖刀剜出一个孔洞,然后插进了一根灯芯,于是董卓的尸体像一颗蜡烛一般烧成了灰……

小说中说这就是将董卓点了天灯……

其实这根本就算不上是所谓的“点天灯”刑罚。但是在川东土改时,有一个年轻的姑娘真的被“点天灯”了。

她叫冯光珍,土改时家住川东忠县城西长江边上的一个山村九蟒村。她父亲叫冯国祺,是忠县的工商业兼地主(有30多石租)。土改时冯国祺被捆绑吊打,然后被枪毙,死时49岁。同一天被枪毙的还有苏达三、曹新煌等人。冯光珍母亲叫何顺贤,冯国祺死后,她也被整死,死时47岁。(另外,冯国祺的大儿冯光和,大儿媳陈德珍和他们的女儿,全部死于土改。)

冯国祺被枪毙时,他的女儿冯光珍还在省立万县师范学校读书,差一年毕业。以前每月她都要收到家里寄去的生活费,现在忽然没有了,她听说土改搞得很厉害,担心家里出事,就从万县赶回来。有人劝她不要回去,但她放心不下父母,还是回来了。

她一回来竟然被评成地主分子。

土改民兵们要她交出金银,对她使尽了各种酷刑,在夏天最炎热的时候把她大绑起来和她母亲一起暴晒,一晒就是半天,绳子勒进肉里很深。

川东地区“点天灯”,一是用黄泥巴在地主头顶上围一圈,中间倒上油,点“天灯”。二是把双手横着捆在墙上(或木板上),手心朝上,在两边手心里倒上桐油点灯,等到烧干了又再添油。

冯光珍遭受的是第二种。

冯光珍的弟弟冯光林说:“我记得姐姐的双手先是感染,后来慢慢化脓溃烂,蛆从里面往外滚,老远都闻得到臭,那时我们已经被洗劫一空,没有钱给姐姐治伤,眼睁睁的看着姐姐的双手一天天烂掉,先是皮肉掉尽,露出白森森的骨节,然后骨节一节节地脱掉,最后,姐姐的左手完全没有了,只剩下手腕,右手手掌烂掉了大半,只剩下半个手心。她能活出来全靠一个乡间的土医生,他同情姐姐,做好事给她医治,算是把命保住了。但是,姐姐永远失去了双手,成了一个残废人。”

那一年她18岁。

冯光林还说:“父亲死了,母亲死了,大哥大嫂都死了,我们被赶出来住在一个破烂的草棚里,最要命的是没有吃的。我才6岁,姐姐成了家中最大的人。她带着我们几个弟妹去四处讨饭,双手伤口一直溃烂。她流着泪去乞讨,要来了饭,我们就一口一口的喂给她吃,她没有手啊,自己怎么吃?那个场面,有许多好心人看了都偷偷流泪。”

冯光林说:“由于她是地主,虽然已经严重残疾,仍然要继续接受永无休止的斗争,每逢政治运动来了,她就要受苦。平常每月一次的训话会她是非到场不可的。”

土改民兵连长李朝庚说,“另一种刑罚就活不出来了,那叫‘点天灯’——用黄泥巴在地主头顶上围一圈,中间倒上油,点‘天灯’。我看见就这样把人整死的。”

在采访中,大量老人提到土改时点天灯酷刑。仅在忠县,亲眼目睹点天灯的老人就不少,如80多岁的陈懋蘅(忠县东溪镇永华村人,讲述时间2005年12月27日)。

除冯光林外,讲述冯光珍受点天灯酷刑的几位人士是:

周炳昌,85岁,忠县居民,住忠县新华支路4号,讲述时间:2006年5月5日;郭亚卿,86岁,忠县居民,住忠县乐天路19号,讲述时间:2008年1月17日;江书城,忠县土改工作队员,讲述时间:2006年5月6日;李朝庚,土改民兵连长,讲述时间:200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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